油价“跳楼”后 航线燃油附加费迎“四连跳”
  来源:凤凰西北  2014-12-08

      燃油附加费(Fueloilsurcharge/fueladjustmentfactor)。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该费用以每运输吨多少金额或者以运费的百分比来表示。缩写为f.o.s.或f.a.f.。也称作Bunkersurcharge或Bunkeradjustmentfactor。从2000年至2009年,中国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就起起落落。2012年12月5日起,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从3元/运次降至2元/运次,路程在3公里以内的乘客不收取该项费用。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下调,各航段的下调幅度均为10元人民币。

      12月5日从宁夏机场公司获悉,即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国内燃油附加费将再降10元。这是航空燃油费连续4个月宣布下调。目前燃油费的收取标准仅为去年同期一半。按照调整方案,银川前往北京、上海、广州、乌鲁木齐、海口、成都、重庆、南昌、沈阳等800公里以上城市的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60元,银川前往西安、西宁、兰州、固原、榆林、太原、鄂尔多斯等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30元。

      同时,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个位尾数不足10元按舍去尾数计收。

      上调燃油附加费居然理直气壮

      有好事者翻出旧账对比发现,“此次上调之后,已经看齐了2008年7月1日至12月24日期间的征收标准,达到了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开征以来的最高水平”——原来,此轮涨价尚未打破历史记录,闻涨则惊的人们稍作喘息,但令人不解的是,与此同时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却在下调,最高下调3.5美元。

      据悉,港龙航空、国泰航空以及深圳航空、韩亚航空已于8月1日(出票日期)起下调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后,港龙航空往返中国大陆地区和香港的航段,每段将征收燃油附加费27.6美元,较调整前减少了0.7美元;往返香港及南亚次大陆(印度、孟加拉国和尼泊尔)的航段,每段征收133.6美元,减少了3.5美元;其他港龙航段每段征收27.6美元,减少了0.7美元。深圳航空调整后由中国大陆始发至香港的航段,燃油附加费为179元人民币,减少了21元人民币;香港始发至大陆航段调整后收取215元港币。(8月2日《南方日报》)

      面对公众的质疑,航空公司人士给出的解释是,“这是因为国际联动机制的原因,而且此次航油价格上调幅度低于预期,上调后国内航油出厂价仍比国际油价要低。”如此回答并未超出人们的预期,在油价问题上,人们早已经习惯了,无论是成品油还是航油都是用“国际联动机制”做涨价的幌子却永远不会作为降价的理由。


【编辑:chu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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