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利好将至 医药电商投资潮涌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4-12-24

      随着处方药网上销售政策出台临近,医药电商有可能成为2015年医药行业最重要的主题投资机会之一。综合考虑政策的开放式顶层设计性质、新产业起点足够低、相关公司存量业务基本面支撑度高、因电商初期“不挣钱”的观念深入人心,从而使二级市场验证期更长等诸多因素,2015年起医药电商将进入政策驱动期,医药电商将有望成为贯穿2015全年的主题投资板块。

      医药电商潜在市场空间巨大

      早在2005年12月北京京卫大药房(药房网)就获得国内第一张《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但2011年之前,网上药店的销售一直处于零售连锁企业自我探索阶段,几乎没有形成规模销售。直到2011年6月,淘宝商城医药馆(2012年重新上线时改为天猫医药馆)上线后,网上药店市场才开始实现快速发展。

      据新康界统计,2013年中国药品整体市场规模约1.4万亿元,主要销售终端为城市等级医院,约6271亿元,占比52%,零售药店约2571亿元,占比21%,而网上药店销售收入约42亿元,占比只有0.4%。无论是相对还是绝对空间,医药电商尚有巨大增长空间。

      首先,B2B业务因各地都建立有非营利性的药品集中采购的平台,并没有衍生出足够大的商业市场规模,企业主要介入模式是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市场规模较小,后续发展空间广阔。其次,B2C业务暂无行业龙头产生,处于多方并进的格局,随着政策逐步放开,预计门诊和零售转换形成的潜在B2C市场空间约1000亿元,格局上可能会形成1-2家自营平台型企业以及若干家特色细分企业。再次,O2O业务目前处于商业模式探索初期,主要约束是处方来源和医保支付,预计未来可能会形成全国巨头(BAT等互联网巨头)和区域龙头共存的格局。

      从电商业务证照格局来看,当前大部分企业都已经有所准备。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互联网药品交易(医药电商)按照交易对象不同分为以下三大类: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交易;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交易;为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从证照持有企业来看,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均持有相应牌照。

      行业步入政策驱动期

      2014年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编辑:chu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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