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储运杂志社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RSS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期刊在线 | 编辑中心 | 会展中心 | 业界专家 | 企业展示 | 广告中心 | 杂志订阅 | 杂志简介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新闻 > 正文

2014年度物流企业负担及营商环境调查报告

  中国储运网  2015-04-17     【字号 打印 关闭

 下载原文:word格式    PDF格式    swf格式

 

 

中物联参阅〔2015〕2号
2014年度物流企业负担及营商环境调查报告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二○一五年四月
为了解2014年度物流企业负担及营商环境,我们选取100家有代表性的物流企业进行了典型抽样调查。被调查的样本企业构成情况如下:

按所有制性质
国有及国有控股
私营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股份制
集体
其他
32.98%
41.49%
9.57%
10.64%
1.06%
4.26%
按业务类型
运输型
仓储型
综合型
28%
14%
58%
按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等级
5A
4A
3A
2A
26.92%
33.33%
37.18%
2.56%
按经营规模(年主营年业务收入)
1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上
10亿元以上  
98.9%
67%
30%

 
样本企业在过去一年中,经营状况、企业负担和营商环境呈现以下特点:
业务总量稳中见升,成本增速快于利润;税费负担依然较重,运输业务增税幅度较大;通行环境变化不大,公路罚款政出多门、自由裁量权大;用地压力有所加大,用地难、用地贵;融资渠道不畅,获取资金难度大、成本高;用工成本持续上升,操作型员工流失严重;政务环境有所好转,配套政策有待落实;法律环境变化不大,物流综合立法缺失;诚信问题依然突出,诚信建设亟待加强;通关环境持续向好,海外拓展障碍较多;未来发展面临挑战,营商环境仍需改善。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业务总量稳中见升,成本增速快于利润
    调查显示,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的样本企业占50.5%,较上年增长或持平的占80.8%;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增长的占46.8%,较上年增长或持平的占79.7%;主营利润较上年增长的占47.4%,较上年增长或持平的占67.4%;业务总量较上年增长的占47.1%,较上年增长或持平的占78.8%
61caabb4dcb0ec0d0a82a13150b9261a.png
样本企业经营效益情况
总体来看,样本企业经营状况稳中有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企业超过半数,增长或基本持平的超过八成。但是受主营业务成本增加较快、业务总量增长疲软的影响,主营业务利润增速明显放缓,利润增长的企业占比不到半数,增长或持平的不足七成,显示企业经营效益有所下滑。
样本企业经营效益情况表
 
显著增长
(20%)
增长
(5%-20%)
基本持平
(+-5%)
下降
(5%-20%)
显著下降
(20%)
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20.62%
29.90%
27.84%
12.37%
9.28%
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18.09%
28.72%
32.98%
12.77%
7.45%
主营业务利润情况
20.00%
27.37%
20.00%
15.79%
16.84%
业务总量情况
18.82%
28.24%
31.76%
17.65%
3.53%
 
二、税费负担依然较重,运输业务增税幅度较大
调查显示,样本企业中,50%的企业认为企业税费加重,其中20%的企业认为税费大幅加重,企业税费负担总体较重。
dc629527dbd12cc7088cdd5a4c943b4c.png
样本企业税费负担情况
大部分企业(82%)缴纳的法定税费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15%以下,12.2%的企业占收入的15%-25%,还有6.1%的企业占收入的25%以上,如图所示。
b4b3fb0852fdd76b1ac16af1f171dbf3.png
样本企业法定税费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调查显示,样本企业平均缴纳增值税比营业税体制下增长51%。其中,运输型企业平均增长123.3%。物流企业普遍呼吁,尽快解决物流企业“营改增”后税负增加问题,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
针对各地财政补贴政策,部分企业反映政策不透明、流程繁琐、结算时间长;许多地区2014年度财政补贴尚未到位,2015年度补贴政策尚未明确是否延续;一些地区是一次性财政补贴,政策没有延续性;一些地区将财政补贴改为年度结算,进一步占压了企业资金,增加了资金成本和周转压力;还有一些地区没有出台或已经结束财政补贴政策,企业税负增加难以消化。
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企业呼吁物流业统一执行6%的税率,同时将房屋租赁费、过路过桥费尽快纳入抵扣范围,尽快解决个体司机代开增值税发票问题。
调查显示,对于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的企业,2014年平均缴纳土地使用税与往年相比平均减少34.2%。还有部分企业由于新建设施或企业认定问题没有享受到该项政策。
样本企业反映,2014年底,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正式到期,亟盼延续政策出台。如果政策不能延续,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税负将重回高税负水平。更重要的是,由于各地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基数普遍提高,税负总水平将远远高于政策实施前的水平。据部分企业反映,三年的减税红利将在政策到期后很短时间内被蚕食。
此外,部分企业反映,对于印花税、防洪保安基金、水利基金等收费存在不合理问题,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存在重复征收,希望予以调整优化,减轻企业负担。

【编辑:chuyun】 【字号 打印 关闭
下一篇:关于召开“2015 年物流领域产学研结合工作会”的通知
上一篇:2015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5月29日在浙江金华举办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