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超令封杀的国标箱
文/ 徐翔  2016年第12期第62页  2016-11-23

9·21治超治限新规实施后,便遭舆论吐槽,按照新规,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应超过4米,超过4米的货车将面临罚款。如此一来国际标准箱将无法上路。全球畅通无阻的国际标准箱在中国居然遭此限制,实在是令人费解。

9·21新规一出,令外贸、货代和拖车行业的从业人员叫苦不堪。根据当前的国际标准箱情况,国际标准箱箱体宽度均相同,高度主要有2.6米和2.9米两种尺寸,牵引车鞍座离地高度约为1.32米。40GP箱:2.6M(箱子高度)+1.32M(鞍座离地面高度)=3.92M;40HQ箱:2.9M(箱子高度)+1.32M(鞍座离地面高度)=4.22M;45HQ箱:2.9M(箱子高度)+1.32M(鞍座离地面高度)=4.22M;除了40GP箱离4米差了8公分,40HQ与45HQ均超过4米,如果加上上骨架与牵引销间隙,标准骨架为0.22米,2.6M+0.22M+1.32M=4.14M,这样一来,连40GP的箱子也将面临交罚款的境遇。

对此,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道路集装箱运输分会紧急发出了一份《关于集装箱运输车辆在执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示》,明确提出了在执行上述规定的过程中,国际集装箱将遇到“超高”、“超长”与处罚矛盾的相关问题,并建议将运输集装箱车辆和擅自加高车边的车辆区别对待。

交通部作为国家负责交通管理的权威部门,聚集了众多国内顶级的行业专家与精英,却在规定的制定过程中将国标箱遗漏,没有作为参考对象,实在令人费解。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仅导致全国各港口城市集装箱运输行业协会及集装箱行业协会联席会多次向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国务院相关部委不断反映情况,而且导致相关微观经济环境中各种阻碍,造成了巨大的成本浪费。

9·21新规给运输业造成了困惑和损失,于是连忙采取补救措施。2016年10月14日,交通部与公安部联合发文,表示载运标准箱的挂车列车,重点检查其车货总质量是否超过限载标准的行为,专项行动期间暂不对外廓尺寸进行检查。

不过对于偌大的一个部委,制定治超治限规定连国际标准箱都没考虑进去,很是让人惊诧。“40HQ/45HQ在制造企业特别是玩具、日用品行业是广泛存在的,占比不小,”河北一位不愿具名的物流企业老总说,在中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的今天,居然不让国标箱上路,这样的规定真是奇葩。

有业内人士讲,9·21新规从根本上说是政府部门的利益取向造成的,但是也有体制原因。官员任期制、对上负责制、官员目标制,决定了官员在做决策、出政策时只考虑眼前如何向上面交待、如何把任期内的政绩做好,而不考虑制度建设、长远利益。只考虑报告写得如何漂亮,而不考虑政策能否实际落地实施。

不论怎样,在屡治屡超的事实面前,每一个人都应该看见,货物超载的事情是一个制度性的事情,市场经济改革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不严谨,才综合性地导致了包括超载在内的一系列的事情发生。当前政府应该做的是,法治化建设要考虑周全,据实而定,这样才能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C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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