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
文/林木  2016年第01期第38页  2015-12-18

中国的双十一已成为购物者的狂欢节,每年的这一天,各路电商纷纷大举降价促销,让“败家媳妇们”喜笑颜开。2015年的双十一天猫交易额再创新高,突破912亿元。

双十一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网购盛事,也忙坏了国内各家快递公司。2014年双十一,天猫的物流订单量达到2.78亿件,2015年双十一期间,国内主要电商企业全天共产生快递物流订单4.6亿件,同比增长65%,全天各邮政、快递企业共处理1.48亿件,同比增长67%。

不过,每年的双十一都会造成快递爆仓,即使各大快递公司提前做好预案,额外增加人力物力,增设更多的装卸货场所,也不能缓解爆仓的压力,在短时间内处理掉那些海量的快递包裹。于是在紧张的工作场面上,不时也会出现“暴力”乱象,面对海量的快递包裹,快递哥的“暴力”指数飙升。有媒体报道说,不到3分钟,一车包裹就卸完了,让人们着实惊叹,这哪里是卸车呀,分明是快递包裹在飞嘛!在成都大学理工大学校园内也有这样的场面,包裹不断从车厢里“飞”出来砸在其它包裹上。一名快递员发现周围有拍照的人时,小声提醒旁边的人说“有人在拍照”,可是另一个人并不在意,并且大声呵斥拍照的人,“有什么好拍的,让他拍,继续下货!”随后,三个快递员不到5分钟,就将一整车的快递件从车上卸完。

其实,快递人员野蛮分拣装卸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媒体曾多次报道过,有关部门也曾治理过,然而虽经治理,但野蛮分拣、抛扔包裹仍层出不穷,看来欲治理必须用重典。

针对这种快递乱象,2015年11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出台《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就野蛮分拣、抛扔包裹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规范操作,不得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终于给快递立规矩了。不过细看条例,对当下快递哥的“暴力”乱象虽做出了罚款规定,但却还没有明确的可操作性的细则。记得物流业曾经出台过调整振兴规划,只因为缺少实施的细则举措,闹腾得雷声大雨点小,很是让物流人失望,此次征求意见稿若是仍没有细则,恐怕也是没有可执行性,那么治理快递种种乱象可能就会成为奢谈。

另外,治理快递哥的“暴力”乱象确实有难度,难在哪里呢?俺以为,难在“末端配送”监督上。快递公司大型转运中心基本实现了实时监控,邮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视频监测到快件处理状况,而那些末端网点的操作情况,不可能实现全程监控。这些末端配送直接面向消费者,他们的野蛮分拣装卸才是造成危害快件安全的祸首。曾有记者随机采访调查,十位受访者中就有七位收到过破损快递包裹,可见快递哥的“暴力”乱象已是司空见惯寻常事了。由此看来,靠邮政管理部门监督,面对那些众多的快递门店,那些小的分拣中心,邮政管理部门手再大也捂不过来,监督一事只不过是美好的愿望罢了。若是靠行业自律,恐怕更是自欺欺人之谈,客户快递的手机都敢掉包,更遑论其他了。济南费先生爆料说,他的弟弟从西安寄来一部价值1699元的小米4手机,但是快递收到后,里面仅有个空盒子,盒子外面的胶带是裂开的,而快递员说要在盒子上写“外包装完好,内无实物”才能拿回去调查。列位看官您瞧,明明包装破损,而快递员却要求注明“外包装完好,内无实物”,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你快递想逃避责任也不能这样无耻呀。这类事儿虽说是少数,但这“行业自律”能让人放心吗?倘若说让消费者监督,可能更不靠谱,处于劣势的消费者连快递的物品丢了都得不到赔偿,权益尚且都不能维护,这监督一事又何从谈起。所以,如何落实对快递监督主体的责权利,乃是落实《快递条例》的根本。

看来,征求意见稿必须进一步完善,不能简单以罚代治,细则化的执行条例必不可少了。再有,需要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快递市场,优胜劣汰,使快递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靠服务来赢得生存,赢得发展,这样才能推进快递业健康、可持续发展。C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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