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弊当以法治之
文/林木  2017年第11期第36页  2017-10-19

共享单车委实给大家带来了方便,不过骑车人也要遵守规则,否则将会受到惩治。深圳共享单车禁骑令7月1日生效后,有13615人因违规被禁骑。天津市也启用了共享单车“限骑令”,日前364人被停用共享单车。
规矩就是红线,触犯必须得担责受处罚。当然,这也要看有关部门能否坚守红线,尤其与民生相关的事情更要走心,敢动真格的,对于触犯者逮着一个惩处一个。譬如,山东毒大葱事件作俑者。据媒体报道,山东寿光的养殖户把从冷库捡来的大葱喂羊,100多只羊在食用大葱后死亡。吃死羊的大葱产自沈阳于洪区解放村,从这批5.2万斤的大葱里,抽检出国家蔬菜禁用农药甲拌磷。俺想,虽说人不能像羊一样大量食用大葱,但是即使少量食用也会有害身体健康。眼下,食品安全已是国人最为关注的事情,国家三令五申禁用高毒农药,但总有人为利犯禁,再加之有关部门懒政,任由高毒农药在市场暗中出售,于是才出现有高毒农药的果蔬。
列位看官您瞧,毒大葱事件曝光后,沈阳市相关部门先后在大葱种植基地及超市、农贸市场等流通销售环节抽取大葱样品进行检测,但都没有检出甲拌磷、毒死蜱等农药成分。呵呵,这一厢闹出了百多只羊食用大葱后死亡,那一厢却根本没有那些高毒农药。那么,当地农民是否在蔬菜上使用甲拌磷?当地市场上还有没有甲拌磷售卖?为此有记者在毒大葱事件一个月后来到沈阳于洪区暗访。
在于洪区老边乡三台村,记者发现“鑫旺农化肥销售处”仍在售卖“甲拌磷”。按照规定,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必须实名购买,记者以农民身份提出购买的要求,店主说已经卖完了,但回家取出一袋含有5%甲拌磷的(水溶型)颗粒剂。店主没有提醒记者“甲拌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也没有提出要求出示、登记身份证件和做售卖记录。
我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自今年6月1号起正式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对于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行为,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违规销售高毒农药、限制农药的处罚,条例并没有详细规定。于洪区农管委执法大队人员说,这需要地方细则落地,目前主要以加强宣传,批评教育为主。“因为相关的法律法规跟的不是特别紧,所以有些规定吧也不是特别好实施,因为新条例有些细则还没有出来。咱们就是批评教育,这个力度比较大一些。发现了立刻下架返回厂家,从哪进的返回哪去,不让再卖。”
由此看来这个条例的处罚手段只是以罚款为主,再加之没有执行的细则,到了地方执法部门也就成了“力度比较大一些”的批评教育。对此有人痛斥:人可能不会把葱当主食吃,不会像羊那么容易横死,但是面对着体系性的监管漏洞,以及对漏洞渎职的纵容,在漏洞下各种防不胜防的毒蔬菜,早晚大家也会被害死的。
故此俺想,多年来高毒农药的果蔬屡禁不绝,原因一是有关法规不严厉、不健全才导致一些人敢踩红线,敢违规犯禁。二是执法部门监管不到位,而且把精力都放在事后,出了事一窝蜂似地狠抓一阵儿却没解决根本问题。所以,“法不严则事不成,除弊当以法治之”,依法治国决不能挂在嘴头上,必须敢动真格的,用严法的高压态势严打违规犯禁者。
其实,不只是食品安全问题让人揪心,很多行业都存在踩红线违规犯禁问题。譬如,几年前上海钢贸案搅得物流业昏天黑地,质押业务让人们唯恐避之不及。不止这些,物流业还有诸多违规犯禁踩红线现象亟需依法严打。前些日子看到国家20个部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失信主体列出五大类27项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看来,要对物流行业的违法失信行为动真格的了。
中国搞改革开放,其实就是搞市场化,而市场化的前提是法治与信用。这次国家发改委等多部委联合出手惩戒物流业失信行为,对上了“黑名单”中的失信主体实施惩戒,这也是中国市场化的一个进步吧。C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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